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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心个人、爱心捐赠单位、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慈善工作先进集体以及优秀公益慈善项目宣传活动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本网  点击量:606

各县(区)慈善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集中展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成果,广元市民政局、广元市慈善总会将开展“2023年度爱心个人、爱心捐赠单位、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慈善工作先进集体以及优秀公益慈善项目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2021—2023年度,在全市抗疫赈灾、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学助医以及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优秀的公益慈善项目等(有关捐赠、慈善活动数据截止到2023年6月底)。

(二)申报单位须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及知识产权等关键信息负责,确保不存在异议及争议。

二、推荐项目及名额

本次推荐共设置五个项目:爱心个人、爱心捐赠单位、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慈善工作先进集体以及优秀公益慈善项目,每名被推荐对象只能参与其中一项。本次推选由各县(区)慈善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推荐条件,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各县(区)每项推荐不少于3名(个)。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对象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忠于人民,奉公守法,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参与慈善活动,先进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好。

(二)具体条件

爱心个人推荐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忠于人民,奉公守法,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参与慈善活动,并在2021—2023年度慈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

爱心捐赠单位推荐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规模的捐款捐物、事迹突出的单位。评选主要依据评选周期内捐赠款物数额、捐赠事迹,参考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以及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和社会评价等情况。

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忠于职守,积极践行《慈善法》及相关法规,参与慈善工作,投身慈善事业,并在2021—2023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推荐主要依据从事慈善相关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或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和社会评价等情况。

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忠于职守,从事慈善管理、慈善文化传播、慈善服务或慈善理论研究,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影响深远的单位。推荐主要依据从事慈善工作业绩或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和社会评价等情况。

优秀公益慈善项目推荐条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时间较长、惠及人数较多;或创新性强,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受助群体反响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慈善项目。评选主要依据慈善项目的实施时间、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等情况。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推荐。各县(区)慈善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管辖范围内宣传活动对象的推荐和把关。

(二)审核程序。市慈善总会负责对报送的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宣传活动对象。

五、宣传方式

对获得慈善先进的单位、个人、机构、慈善项目,市慈善总会颁发纪念牌和证书并通过官方媒体及各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凝聚社会共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慈善先进宣传活动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县(区)慈善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发布公告等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积极发掘和推荐当地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个人、机构、慈善项目。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慈善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在确定推荐慈善宣传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检验。被推荐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和被推荐个人在本推选周期内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被推荐。被推荐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推荐个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被推荐。

(三)按时报送材料。推荐对象参加此次宣传活动时,需填写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有活动照片的,可一并报送。请各县(区)慈善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将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表及推荐材料于2023年8月5日前报送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联系人:广元市慈善总会范桂华;联系电话:0839—3366222;电子邮箱:851965859@qq.com;地址:广元市嘉陵路北段66号;邮政编码:628017)。活动相关表格可在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http://www.gyscszh.cn/)公告栏下载。

 

附件:1.宣传活动推荐对象汇总表

2.爱心个人推荐表

3.爱心捐赠单位推荐表

4.慈善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慈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6.优秀公益慈善项目推荐表

附件1-6.docx


 

     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慈善总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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